重庆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指南
申请条件
1. 申请人为重庆市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,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。
2. 申请人未体验过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。
3. 申请人已购买自住住房,且该住房已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满1年以上,且未办理抵押贷款。
4. 申请人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所需材料
- 《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表》
-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-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集体户口需给予户籍证明)
- 婚姻证明(已婚给予结婚证,未婚给予未婚证明)
- 《不动产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- 房屋平面图
- 装修合同或装修预算(自装修给予)
- 还款能力证明(收入证明、纳税证明等)
申请流程
- 准备申请材料
- 前往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提出申请
-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
- 审核通过,签订贷款合同
- 贷款发放
还款方式
公积金装修贷款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,每月还款固定。
贷款额度
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%,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贷款期限
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。
利率
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。
温馨提示
1. 申请人应确保所给予的申请材料真实、有效。
2. 贷款用途仅限于住房装修,不得挪作他用。
3. 贷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,逾期还款将产生罚息。